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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四川商会领导工作职责

云南省四川商会领导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商会

领导综合素质,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川商良好形象。

二、主动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商会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有效信息咨询。

三、自觉遵守商会工作纪律,严守商会秘密,对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以及所做出的决定,以集体讨论(决定)的结果统一口径对外宣传。

四、率先树立扶弱济贫意识,对商会会员遇有重大特殊困难的,主动予以支持、救助。

五、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实际,主动与川滇两地党委政府有关业务 部门联系沟通,为商会广大会员的相关工作提供服务、指导及支持。

六、商会领导在具体的工作业务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要尽可能地关照商会会员,全面推进资源共享、以商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