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信息

云南省四川商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云南省四川商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一、秘书处是云南省四川商会的常设机构。在会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秘书长具体安排工作事宜。

二、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协作精神、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热忱为会员服务,遇事不推诿、扯皮。

三、承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各项会务工作,协助内设部门(机构、分会)会务保障工作,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实,及时、主动向值班会长、监事长、执行会长、党支部书记、会长汇报。

四、负责商会与川滇两地职能部门及社团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五、加强川滇两地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办好商会网站,及时编辑简报、会刊。

六、承办商会财务管理事务,做到财务账目日清月结,审批手续完备,每季度向会长办公会汇报收支结果,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收支情况。

七、秘书处员工必须保守秘密,维护商会形象和社会声誉。

八、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会员底数及经营状况,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及时向商会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商会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和出具涉及经济事项的书面证明;商会印章的使用必须有专人审批,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